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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宿迁市基础数据服务产业“中央厨房”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3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打造宿迁市基础数据服务产业“中央厨房”的政策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关于打造宿迁市基础数据服务产业“中央厨房”的政策意见

  基础数据服务作为人工智能的基础环节,对于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人工智能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科〔2017〕315号)、《江苏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苏政发〔2016〕113号)、《宿迁市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宿政办发〔2020〕4号)精神,紧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产业发展机遇,加快培育基础数据服务产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大数据发展战略,聚焦基础数据服务全产业链,以数据资源为核心,以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为载体,以“龙头+伙伴”为推进路径,以基础数据服务产业基地、培训中心、产业联盟“三个一”建设为重点任务,积极探索数据服务模式创新,培育构建集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分析、数据交易、数据应用为一体的基础数据服务产业体系,全力打造宿迁市人工智能基础数据服务产业“中央厨房”。

  力争到2025年,基本构建完善基础数据服务产业体系,建成涵盖电子商务、交通物流、保险金融等领域的基础数据开放平台,引进培育50家以上基础数据服务企业,集聚数据标注员5000人,基础数据服务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带动相关就业人员超过1万人,宿迁成为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基础数据服务产业基地。

  二、全产业链构建基础数据服务产业

  以打造战略新兴产业为目标,以数据生命周期为主线,以应用为牵引,打造贯穿基础数据服务全产业链条的生态体系。

  1. 加强数据汇集服务。围绕工农业生产、城市建设、智慧旅游、交通运输等应用场景,推动各类公共数据资源集聚。创新合作模式,积极引入无人驾驶数据、地图定位导航和电子地图数据、医疗等领域数据资源。创新数据采集服务模式,依托京东云华东数据中心、浪潮(苏北)大数据运营中心等平台,做大做强数据存储业务,率先推动全市数据资源汇聚整合,进而推动全省、华东及全国大数据资源向宿迁汇聚,打造大数据资源汇聚高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湖滨新区)

  2. 加强数据清洗加工。建设大数据清洗加工中心,承接全国各地政府、企业、数据基地等数据清洗加工业务,提供数据采集、清洗、加工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湖滨新区)

  3. 发展数据标注产业。以电子商务、搜索检索等基础数据标注服务为基础,依托龙头企业,优化市场需求、培训、管理、平台、工具、人员等产业发展关键要素,有效整合市内外数据标注产业资源。推动标注产业由纯人工标注向“机器+人工”、机器标注的行业能力迭代升级,加快培育高中低多层次的数据标注产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湖滨新区)

  4. 探索开展数据交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推进数据交易平台建设,研究数据资源增值利用实现路径,探索数据使用权、融合结果、多方安全计算、有序分级开放等新交易的方法和模式,扩大市内数据服务类企业经营范围,打造国内数据贸易发展引领区、数字贸易创新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湖滨新区)

  5. 加强数据挖掘分析。鼓励和引导已经拥有海量数据的企业开展数据挖掘分析,创新商业运作模式,开发面向市场分析、用户分析等应用领域的衍生产品,为政府决策、企业经营等提供各类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湖滨新区)

  6. 提升数据应用价值。开展电子商务、交通物流、保险金融等特色行业领域的数据采集清洗、专业标注分析等全链条技术应用服务,鼓励数据需求方、提供方、加工方、使用方联合开展数据资源共享、人工智能算法模型研发、训练测试验证、产品服务应用,形成良性数据服务生态体系。推进深度学习、机器学习、神经网络、语义分析等新型数据挖掘技术研发,加强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数据应用服务开发和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7. 建立行业标准。鼓励市内基础数据服务企业在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等方面制(修)订行业技术标准,在准入主体、数据归属、数据估值、数据交易等方面制(修)订行业管理标准,并推动行业标准向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升级,引领推动基础数据服务产业良性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高标准打造基础数据服务培训中心

  1. 培育培训机构。鼓励支持市内外基础数据服务龙头企业在我市创办专业化、标准化培训机构,开展以提升能力、培养技能、学历教育、认证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快速提升我市基础数据服务产业培训的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湖滨新区)

  2. 开展职业培训。引导推动基础数据服务企业与市内大型互联网企业、专业实训机构等对接合作,制定基础数据服务行业职业培训课程和技能认定标准,并依托京东建立社会化、职业化培训中心,有效承接各类数据服务业务的职业培训,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打响我市数据服务行业培训品牌。围绕满足市内数据服务产业用工需求,实施数据服务产业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行动,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数据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推进产教融合。引导推动宿迁学院、淮海技师学院、宿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与基础数据服务企业加强对接交流,通过校企共建专业、开设“冠名班”、建立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等方式,实施“订单式”“嵌入式”人才培养模式,培育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实现“毕业即就业”的无缝对接。引导市内基础数据服务企业为参训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提升学生基础数据处理能力,推动形成教育链与产业链有机互动的人才队伍建设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

  四、高规格构建基础数据产业联盟

  1. 组建创新联盟。积极鼓励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知名高校、行业协会在我市联合设立技术研发、测试验证、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创新服务平台,创建一批基础数据服务领域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国家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加速推进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交易等基础数据关键环节及市场需求、培训、管理、平台、工具、人员等产业发展关键要素的集聚,逐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平台为支撑、以新型产业组织为纽带”的产业创新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湖滨新区)

  2. 组建商业联盟。围绕打造紧密型数据服务产业链,定期开展展览展会、商业交流、成果路演等系列活动,支持数据服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供需、配套、信息、服务等领域深度合作,着力构建多方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体系,加快形成优势互补、抱团发展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湖滨新区)

  3. 加强数据共享。实施“政务大数据开放”项目,有序推动社会各领域数据共享开放,建设面向数据需求方、提供方、加工方、数据使用方于一体的人工智能基础数据开放平台。鼓励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交易、数据应用等全环节的模式创新,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按照市场化机制建立数据资源交易平台,支持企业提供一站式数据服务解决方案,促进跨行业、跨部门数据流通与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建设基础数据服务产业基地

  以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为核心功能区,统筹做好基地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大项目招引培育力度,全力打造面向全国范围的“拎包入驻”式基础数据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区。

  1. 加强载体建设。依托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办公楼宇,按照基础数据产业发展需求,先期规划建设5万平方米基地标准化办公场所。加快推进京东云华东数据中心二期、京东云小镇等项目建设,以京东云华东数据中心等为依托,提供大规模、安全可靠的专业化服务器托管、空间租用等一揽子服务,满足基础数据服务产业发展的软硬件需求。加强与通信运营商深入合作,加快5G、物联网等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网络。(责任单位:市湖滨新区)

  2. 培育市场主体。将基础数据服务产业作为全市重要招商方向,加快引进一批行业影响力大、产业带动力强的基础数据服务龙头企业,培植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基础数据服务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在基础数据服务细分领域深耕细作的中小微企业,着力构建多层次、梯次化的产业主体生态圈、生态链。积极与互联网企业、数据使用大户等对接,鼓励企业将数据应用、数据中心、灾备中心等落户宿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支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利用园区服务平台、技术平台、政策平台,加快汇聚基础数据服务产业先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建设全国数据服务产业汇聚的高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湖滨新区)

  3. 探索运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一体管理、开放运营”的模式,由园区统一负责基地的规划引导、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同时,积极引入专业化基地运营服务机构,专门负责基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并引领基地内企业共同参与基地管理。(责任单位:市湖滨新区)

  六、加强政策扶持

  充分发挥市级产业集聚、科技、就业等各类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全面提升基础数据服务产业基础设施、关键技术、企业培育、人才培养等建设水平,助力我市基础数据服务产业加快发展。

  1. 支持项目引培。对于实际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期2年以内的重点数据服务企业,已完成投资30%以上的即可申报,由所在地财政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通过验收审核后予以拨付,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从业人员超100人且年度主营业务开票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基础数据服务企业,由所在地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提供办公场所,前5年免收办公用房租金。对于特别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专项支持。(责任单位:市湖滨新区)

  2. 支持平台建设。参照《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宿发〔2018〕21号),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团队在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期内依据创新水平、投资规模等分期分档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 支持标准建设。对主导或参与起草标准制定的(排名前三),在经相应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后,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 支持科技创新。对首次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技项目,在宿实施实现产业化的,按照该项目省投入的1:1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4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2和1:1配套奖励。企业引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在本市内转移转化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5%给予奖补,每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受让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单项超过100万元,且科技成果在本市转化的,按实际支付额的15%给予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 支持人才引进。支持基础数据服务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项目,符合市“千名领军人才集聚计划”申报条件的,择优给予双创人才30-100万元项目资助、双创团队100-300万元项目资助,并提供人才公寓、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服务。支持企业等用人主体引进大学毕业生,对于引进本科以上学历的紧缺急需人才,按照学历层次发放 5-20万元购房券。加大“人才贷”发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提供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6. 支持技能培训。鼓励城乡劳动者、产业工人参加基础数据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对经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证书的,根据培训类别、技能等级,给予每人300 -8000元的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 支持企业招工。鼓励支持基础数据服务企业吸纳市内外各类劳动者就业,由企业所在地财政按照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人社部门加大对基础数据服务企业的用工支持,开通线上线下招工渠道,做好重点企业特需服务,切实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教育部门加大职教对接推进力度,鼓励引导市内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在本地基础数据服务企业就业。(责任单位:市湖滨新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8. 支持信贷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数据服务企业的贷款投入,有效保障企业贷款需求。推广“宿易贷”融资模式,开发线上金融产品,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宿迁支行)

  9. 支持市场拓展。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金融、保险、商贸、物流、工业企业等数据处理需求方,向基础数据服务产业基地内企业购买服务。(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七、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协调。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湖滨新区等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基础数据服务产业发展,推动形成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市湖滨新区)

  2. 强化服务保障。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对基础数据服务类企业全程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进一步压缩项目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促进产业发展项目尽快落地。加大基础数据服务产业发展的能源、土地等要素支持。(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电公司,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 构建安全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协同管控、各方参与,从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大数据安全支撑能力两个方面,加快打造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防护闭环管理链条,构建组织管理严密、制度规程完善、技术手段先进的大数据安全防护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

  4. 开展交流合作。引导鼓励市内数据服务企业与国内外互联网企业、人工智能创新企业、行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开展对接合作,积极举办数据服务类产业发展论坛等活动,营造基础数据服务产业发展应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湖滨新区)

上一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宿易贷”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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