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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6    来源: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区各部门、产业园,区各直属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国有公司: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的目标要求,加快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思路

  通过实施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工作机制,以全区创新型企业为服务对象,制定“科技创新专员”制度,加强“政、企、校”产学研互动,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推动企业开展项目研发,增加研发费用投入,申请高价值专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研发机构建设。通过引进落户一批高端产业企业、做大做强一批现有先进产业企业、转型提升一批传统产业企业,营造经开区科技创新氛围,促进经开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高企培育。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力度,完善动态培育库,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宣传与培训,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的网格化、精细化、全程化,每年重点培育不少于15家新企业,在现有30家有效高企基础上,到2021年全区拥有有效高企50家以上。

  (二)专利申报。根据企业创新基础、拥有专利等情况,按照A、B两类进行排查分类,对入库的35家A类企业进行培育实行专利“清零”,对B类4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专利“倍增”。到2021年实现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家,新增36家知识产权“贯标”备案企业。培养知识产权工程师20人,企业知识产权总裁10人。

  (三)研发机构建设。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51%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稳定在90%左右,新增省级以上研发机构10家。

  (四)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经开区“2+1”主导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建设,增强产业创新支撑服务能力。到2021年新建科技服务平台2个,新获批省级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2个,新引进科技服务机构3家,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服务全区产业创新发展。

  (五)产学研合作。引导校企共建各类工作站、联合实验室等,实现长期紧密合作,促使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转型发展。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新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20家以上,每年开展各类产学研活动30次以上。

  (六)高层次人才集聚。围绕全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大力引进能够引领产业升级、优化企业管理、突破关键技术的行业领军人才,以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到2021年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10名,引进“双一流”高校本科及普通高校硕士以上人才100名,每年开展各类“人才招引进校园”活动10次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高企培育。高企获批是企业综合创新能力的体现,主要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和企业成长性四个方面。为培育高企对象制定可行的个性化服务方案,组织开展高企动态分级培育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新招引项目及时调整入库。同时,注重结合经开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产业优势,推动主导产业科技发展。

  (二)推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培育。结合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计划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计划,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专利创造的数量和质量,有效提升企业以发明专利为主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出。注重培育优势企业,支持格力大松、易华人造草坪、华力制动器等企业开展省知识产权“贯标”先进企业评选,以此对全区企业产生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结合经开区发展重点开展智能家电专利导航工作。

  (三)加快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鼓励企业结合自身需求与性质、行业特点、产业链分工及发展需求,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装备、有成果、有产品、有制度”的标准,自建研发中心、实验室、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等各类研发机构,实现研发机构从“0”到“1”的提升。扩大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规模,提升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数量。

  (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离岸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等,开展深度对接,合作开展技术攻关产品开发,推动高校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按照“专业化、小型化、精准化”要求,每月开展2次以上技术交流对接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大型产学研对接活动,推动校企协同创新深度融合。加强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承担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攻关,鼓励校企合作项目实体化运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五)提升科技项目申报质量。探索建立科技计划项目培育和推进机制,形成结构合理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培育库,并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组织中科君达、海天调味品、聚灿光电、菲恩科技、格力大松等一批企业申报各类省、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创新专项)项目,不断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

  (六)强化载体平台支撑作用。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扩大与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建立校地校企合作关系。加快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江苏分院智能家电研发创新中心和检测认证中心建设,积极筹建食品产业研究院,为经开区及全市智能家电产业和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依托西安交通大学宿迁科技园省级西楚创客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等平台,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强化科技人才项目招引孵化,加快创新资源集聚,举办辅导培训讲座、创业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帮扶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完善南京工业大学研究院气凝胶实验室、河海大学研究院水环境实验室、江南大学发酵小试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研发服务能力。大力引进知识产权、律师、金融等服务机构,完善创新服务环境。

  (七)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环境。加快推进“苏科贷”等科技金融产品深入发展,引导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紧密结合,做大“苏科贷”资金池,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同时发挥好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作用,鼓励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收优惠等科技政策,落实各级科技奖励政策。

  (八)创优人才发展环境。聚焦主导产业、重点企业,梳理人才需求,加快与南京工业大学、江南大学等高校建立校地合作,动态互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和用人企业岗位需求,促进人才供求有效对接。修订完善区级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招引培育政策,扩大人才奖补范围和奖励标准。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住房、户籍、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需求给予妥善解决。强化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从高层次人才群体中发展党员,注重培养高层次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各类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四、保障措施

  (一)多方联合,整体推进。经济发展局牵头,会同组织宣传统战部、投资促进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科技创业产业园、税务局、环保分局共同组织实施行动计划,并依托各专业招商服务局、乡(街道),整体推进计划实施。

  (二)营造环境,注重集成。加大政策宣讲、企业培训等方面工作力度,提升相关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为科技型企业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三)点面结合,重点推进。邀请高水平中介机构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完善研发费用归集、研发项目管理、各类管理制度建立。围绕重点企业科技创新全流程工作,帮助企业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四)责任细分,强化考核。科技创新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帮办责任单位、帮办服务责任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作为各单位帮办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帮办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企业对接联系,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科技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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